岗位职责
(一)立项
1、全面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管理工作。
2、负责办理相关政府部门的房地产立项手续。
3、负责向相关部门及人员传达政府部门对新项目立项的特殊要求。
4、负责新开发项目与政府规划部门的协调工作。
5、积极争取政府部门对新项目的优惠政策。
6、协助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房地产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。
(二)报批报建
1、负责办理开发项目的有关前期手续,并具体落实。
2、根据立项批复,收集、整理设计条件等方案设计所需的各项资料。
3、办理报规、报批报建全过程手续。
4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。
5、办理开发项目施工阶段的有关行政批件,申办开发项目所需的水、电、气、通信、闭路、道路灯开通、安装等市政手续。
6、编制报规、报批报建流程手册,编制专项计划并实施。
7、负责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、相关单位的对接协调。
8、负责向政府职能部门提交有关报表,办理开发项目的有关证照、竣工备案的相关手续资料,并完备归档。